项目概况
石泉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4(ZBQ)306-027
项目名称:石泉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6,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
合同包预算金额:486,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6,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石泉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6,700.00 | 486,700.00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 1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 1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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